誠信經營
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,提供其建立良好商業運作之參考架構,本公司訂定「誠信經營守則」。
董事、經理人、受僱人、受任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(以下簡稱實質控制者),於從事商業行為過程中,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、承諾、要求或收受任何不正當利益,或做出其他違反誠信、不法或違背受託義務等不誠信行為,以求獲得或維持利益(以下簡稱不誠信行為)。前項行為之對象,包括本公司之董事、經理人、受僱人、實質控制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。
訂定防範方案至少應涵蓋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:
- 行賄及收賄
- 提供非法政治獻金
- 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
- 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、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
- 侵害營業秘密、商標權、專利權、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
- 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
- 產品及服務於研發、採購、製造、提供或銷售時直接或間接損害客戶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
不合法(含反貪瀆)及不道德行為檢舉制度
- 為貫徹誠信經營理念,本公司嚴禁任何貪瀆、賄賂及勒索行為,並訂有不合法與不道德行為檢舉制度之完整流程。
- 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或不當行為。
- 於公司網站、內部網站或委外機構公告檢舉信箱及專線。
- 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需簽署保密聲明,確保檢舉人身分及內容受保護。
遵循道德行為準則
本公司為確保全體員工於執行公司營運活動時符合道德標準,並使利害關係人了解公司道德要求,所有公司與子公司員工皆須遵守「員工道德行為準則」。其內容包含:
- 誠實信用原則
- 防止利益衝突
- 避免圖私利之機會
- 保密責任
- 公平交易
- 保護並適當使用公司資產
- 鼓勵舉報違法或違反道德準則行為
本公司建立申訴制度,提供違反道德準則者說明與申請救濟管道。員工須恪守誠信、公平原則,並於工作守則與獎懲制度中明訂收受不當利益之懲處,亦要求員工接受教育訓練以確保理解規範。
對外則要求合作廠商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及賄賂,並要求供應商簽署廉潔承諾書。
本公司各據點皆透過集團檢舉信箱、舉報與申訴制度管理相關風險,迄今無任何貪腐相關訴訟或調查案件發生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