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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

金山電子董事會為本公司最高治理單位,也是重大經營決策的中心,其職責包括任命與監督公司管理階層、負責金山電子整體的營運狀況。本公司依公司法、公司章程及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選任董事。
現任董事會由九位董事組成,其中設置獨立董事四席,專業背景涵蓋產業、法律、財務、財經、經營等領域專家,落實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方針,並依法定期召開董事會。

董事長統籌負責本公司及所有關係企業之營運及決策。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董事會治理制度、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,
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三第八項及「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」規定,訂定本公司「董事會議事規範」以資遵循。

董事會每季會前定期聽取經營團隊的報告。經營階層必須對董事會提擬公司策略,董事會須評估策略成功的可能性,並經常檢視策略進展,
在必要時敦促經營團隊進行調整,以確保公司營運方向符合長期目標。

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功能,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運作效率,
依「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三十七條規定,訂定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其主要內容包括評估週期、期間、範圍、方式、執行單位與程序等。

每年皆為全體董事及重要職員購買責任保險,並透過年報揭露董事出席率,加強董事對職責與義務之重視,確實發揮監督與管理功能。
有關董事會成員資料及運作情形,請參考本公司 2024 年度股東會年報。

董事會職責

董事會運作遵循「董事會議事規範」,每季至少召開一次。
其職責包括監督公司正當經營、審核公司營運計畫及財務報告、訂定及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、核定經理人任免與報酬、經營決策重大事項等。

除依法令或公司章程規定外,授權董事長行使董事會職權之內容或事項如下:

  • 召集董事會並執行其決議。
  • 營運計劃之擬定。
  • 與營業相關之章則及契約之審定。
  • 與營業相關之財產購置及處份之核定。
  • 與營業相關之人員調動及各部門員額之核定。
  • 預算決算及營業報告書等草案之編審。

董事會多元化分析

董事會

董事會運作

委員會 依據及目的 組成 2024年開會次數 / 平均出席率 運作情形
董事會
  • 董事會的成立依據主要來自:
  • 1. 《公司法》與《證券交易法》
  • 2. 其他法規與準則,如公司章程、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》、
    《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》與《董事會應遵循事項要點》。
  • 由 4 位獨立董事及 5 位一般董事組成。
  • 董事長由股東會選出董事,再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,
    並經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,互選產生。
  • 開會次數:113 年開會 6 次
  • 平均出席率:98.15%
  • 每季至少召開會議一次。董事會召集應載明召集事由,
    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,但有緊急情事者,不在此限。
  • 除採書面通知外,亦可使用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為之。

利益衝突與迴避

董事會議事規範中載明有關董事利益迴避條款,董事對於會議事項,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,
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,得陳述意見及答詢,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,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,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。

對於會議事項,與董事自身或其代表法人有利害關係,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,
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,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,且討論及表決時須迴避,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。
董事會之決議,對依前項規定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董事,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八十條第二項規定辦理。

此外,本公司已設置獨立董事,獨立董事於客觀公正立場上,以其專業與經驗提出建議;
而董事會討論任何議案時,充分考量獨立董事意見,並將其同意或反對的理由或意見列入會議紀錄,
兼顧利益迴避原則,有效保護公司之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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